内容摘要:塞浦路斯双认证是指塞浦路斯移民申请人在国内公证处办妥公证手续后,先办理外交部认证、再办理塞浦路斯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在公证书最后页盖外交部章和大使馆章,此为双认证)。双认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两大类: 一般常见民事文件认证:出生证明(出生医...
塞浦路斯双认证是指塞浦路斯移民申请人在国内公证处办妥公证手续后,先办理外交部认证、再办理塞浦路斯驻华使(领)馆的认证(在公证书最后页盖外交部章和大使馆章,此为双认证)。
双认证包括民事认证和商业认证两大类:
一般常见民事文件认证: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未婚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结婚公证)、离婚未结婚证明、无犯罪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书、声明、签名、驾驶证、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护照、户口本、离婚证、健康证、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办理认证之前均需先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
根据塞浦路斯移民和签证的规定要求,办理移民申请和申请签证,都需要提供公证书并且进行外交部和塞浦路斯驻华使馆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