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类型:外交部认证处和塞浦路斯大使馆双认证
认证目的:塞浦路斯驻华大使馆在公证文书上证明公证机关或认证机关的最后一个签字和盖章属实。办理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中国出具的公证文书能为塞浦路斯当局所承认,不致怀疑文件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域外法律效力。
认证机构:外交部、塞浦路斯大使馆
塞浦路斯大使馆认证范围:
1、商业文书:营业执照、工作证明等
2、民事文书:出生证明、结婚证、健康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个人专利证明、驾驶证、未刑公证书、、成绩单、未婚及离婚证明。
塞浦路斯大使馆认证需要注意事项:
1、需1份复印件。
2、需填写使馆认证申请表。
3.提供护照首页复印件
塞浦路斯双认证时间:
一般为10-15个工作日左右,时间不固定。
塞浦路斯双认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须将要进行双认证的文件做成涉外公证书(在户籍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将做好的公证书原件邮寄或者送至我公司
3.我司收到文件之后第一时间递交到外交部认证处,
4.外交部认证公证书后,直接递交塞浦路斯驻华使(领)馆认证,塞浦路斯使(领)馆审核并认证。
5.外交部及塞浦路斯使(领)馆认证完毕公证书,返回至我公司。
6.申请人上门取回或者我单位安排邮寄快递认证完毕的双认证原件。